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以前有隻大頭喵

這陣子整理相簿,原來我也養過貓──大頭喵

剛搬到湖口不久,megan從友人那裡抱回一隻流浪貓,左右端詳不過是隻不起眼的台灣特有種米克斯,長像平庸,唯獨頭略大就叫牠大頭。也說不上醜,醜的貓還真少見。在新湖口時住的是朋友的房子,前面店面後面廚房,一條長走道到底,店面和廚房中間還隔著兩間房的三樓透天厝。我租著一整個三樓與二樓的廚房,空間很多,就把大頭喵養在三樓前面,陽光充足,空氣清新,既可回憶以前流浪街頭的日子,也可以避免後面隔著稻田的鐵軌,火車奇哩喀啦進站的吵雜。

由於曾跟蔡小虎相處過,也就無可無不可地讓大頭住下來。野貓該有的桀驁不馴,大頭一樣也不缺,偶而偷偷地去看牠,總是眼神若有所思地看著落地窗外,彷彿過往的顛沛流離與街頭爭戰快速地在大頭的眼神裡流轉。我是不太敢碰觸大頭的,不過大頭偶而會低頭在鞋頭上撒嬌,大概是認知到一日兩餐的回報吧。

原本養著大頭喵只是個中途,個把月後就依依不捨地送人了。新主人是新豐明新大學的學生。沒想到第二天大學生帶著去7-11就跑走了,事前可是千萬交待在感情建立期要關在家裡的。掛上電話後,隨即匆匆地騎著機車越過鄉交界,到明新大學學生外宿舍的巷子找貓。籠著黑色的夜幕,所幸竟毫不費力地用貓罐頭把大頭騙了回來。

於是回到湖口罵了大頭一頓,決定把大頭養著。

不久,大頭被帶回新店,養在院子裡。回到都市,透過籠子的景致,牆頭雨簷間的街頭記憶,迅速地騷動著大頭,大頭就逃脫了。

大頭喵並沒有走遠,冬天在巷子裡剛熄火的車子下取暖,夏天則在院子的雨棚下納涼,悠哉地在巷弄裡遊盪,大頭決心不再住籠子或水泥房裡。每天固定回院子吃他碗裡的一日兩餐,就成了雙方的妥協默契了。

四年過去了,大頭喵愈來愈孤傲,他仍在附近,但不是特別在意吃不吃到院子裡那一碗。反倒是引來另外兩三隻流浪貓,其中一隻叫肥黃,特別親人。如果貓生命同狗一樣,我想大頭喵還會繼續在附近的牆頭雨棚間竄伏七八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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