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說「酺」──記元宵節有感

元宵節全台各地廟宇、縣市政府照例會舉辦一些燈會,台北市政府發
了好幾年的花燈,今年特地也去排了很長的隊伍拿了一個。每年政府都
會辦一些元宵燈會、國慶煙火,其實是有著與民同慶樂的淵源意含。我找
到最早的起源來自一個古老的字──「酺」。



酺,是個已經死了的字,未來大概也不會復活,大多數的人也無法
讀正確的讀音。酺,讀音同僕,查教育部辭典有以下兩條解釋



會聚飲酒。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行賞大赦,置酒酺五日。」
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正月:「元日至於月晦,並為酺聚飲
食。」


會帶來災害的神。周禮˙地官˙族師:「春秋祭酺亦如之。」鄭玄˙
注:「酺者,為人物災害之神也。」



綜合第一條的說法,「酺」是政府開放人民一起飲酒聚會的專稱。足見戰國時代喝上一口酒是不容易的。至於荊楚歲時記這條,大概辛苦一年後,過年休息一個月,可以一起喝酒吃飯。



第二條雖不是與民同慶樂的文章本意,但可以宛轉的附會上意義的。古人從生活實踐與天文觀測都可以很清楚地察覺季節的變化,便在春分秋分給予祭祀,於是神道設教,就如鄭注所云,稱「酺」為人物災害之神,就如同年獸之於過年,有除舊佈新之意。



最早注意到「酺」這個字是在爬梳史記的本紀時。本紀實在不是什麼
有趣的篇章,通常都是匆匆念過,出現頻率不高的「酺」,通常都當
作不重要的事忽攏放過。例如:

史記. 秦始皇本紀第六「 二 十 五 年 , 大 興 兵 , 使 王 賁 將 , 攻
燕 遼 東 , 得 燕 王 喜 .還 攻 代 , 虜 代 王 嘉 . 王 翦 遂 定 荊 江
南 地 ;降 越 君 ,置 會 稽 郡 . 五 月 , 天 下 大 酺 .」


這「天下大酺」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史記.孝文本紀第十的一條註解說明了:



集 解 文 穎 曰 : 「 漢 律 三 人 已 上 無 故 群 飲 , 罰 金 四 兩 . 今 詔 橫 賜 得 令 會 聚 飲 食 五 日 . 」


這意思是說,三人以上聚在一起飲酒做樂是要罰錢的,除非政府有特令。



史記同一位置的註解


索 隱 說 文 云 「 酺 , 王 者 布 德 , 大 飲 酒 也 」 . 出 錢 為 醵 , 出 食 為 酺 . 又 按 : 趙 武 靈 王 滅中 山 , 酺 五 日 , 是 其 所 起 也 .



連結前引的趙世家和秦始王本紀,可知「酺」的起源是趙武靈王為慶祝滅中山,慶祝國家的大喜事而給國民的恩典,也就是與民共樂之意。相同的,如上引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五年,統一中國,所以「五月,天下大酺。」



二十五史裡頭,也就是說至少2400年的中國史,有不超過230次「酺
、大酺、天下大酺」的記錄,由此亦可知「酺、大酺、天下大酺」是有
程度的差別的。



單紀錄「酺」多是計對特定對象,如有戰功的軍隊、朝臣等小範圍的。
「大酺」則雜有僅針對京畿地區的「酺」或一些霸朝政權(如五胡十六
國)所頒布的「酺」。最後則是「天下大酺」,是統一王朝開放聚飲數日
,具有普及所有人之義。



從歷代所記載的「酺」觀察下來,也可以看出社會開放的程度。「酺」
的頻率由秦漢以降逐朝遞減,到宋朝僅一段,之後即絕跡。這應該是唐
朝以前的古代中國在社會結構上是半奴隸或奴隸社會,所以聚飲要罰錢
,因此「大酺」具有鼓舞人民、政府與民同樂的恩典這層意含。



到了唐朝以後應該是沒有「漢律」那條聚飲罰錢的法律了。李白「翫月金陵城西孫楚酒樓達曙歌吹日晚乘醉著紫綺裘烏紗巾與酒客數人棹歌秦淮往石頭訪崔四侍御」詩可證明:

 昨玩西城月,青天垂玉鉤。朝沽金陵酒,歌吹孫楚樓。
忽憶繡衣人,乘船往石頭。草裹烏紗巾,倒被紫綺裘。
兩岸拍手笑,疑是王子猷。酒客十數公,崩騰醉中流。




酒樓變成是可夜遊賞月,買醉唱歌的公共場所,而且「酒客十數公」,可知聚飲是不犯法的,更可以隨意乘船遊樂。因此唐代之後大酺的記載多指特定對象,如賜酺、酒酺、酺宴,而非普遍性的天下大酺。因為社會的較開放,聚眾飲酒作樂的機會只要經濟許可即可做到,不必像以前關起門來喝酒,那就悶了。



隨著社會的開放,商品經濟的發達,「賜民大酺」這種慶祝方式也就失去「與民同樂」的功能性了。



「酺」應該是元宵燈會或國慶煙火等的老祖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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